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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時間:2013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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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門:
根據上級財政部門要求,我院已經先后3次為職工辦理公務卡。公務卡的使用,給持卡人、財務部門、財政支付管理部門都帶來極大的便利。2013年起,張家口市財政支付實行授權支付改革,將嚴格控制現金流動,要求500元以上支出只能轉賬或通過公務卡支付。為此,財務處將于3月份再次為未辦理公務卡的職工補辦公務卡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申領范圍:凡有公務支出的在職在編人員(年收入不低于20000元),均應申請領用公務卡;各部門中層干部、三級科室負責人必須辦理公務卡。
2、結算范圍:差旅費、會議費、招待費、培訓費、手續費和5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等公務消費支出和個人支出,均可使用公務卡結算。
3、公務卡可用于公用消費支出,也可用于個人消費。公用消費支出,應在規定的報帳時間內,持雙票(消費發票和公務卡銀行消費憑證)到財務處報帳,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、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;票據交到財務處后,因財務人員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、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財務處承擔。
4、公務卡只能用于消費,不得用于提取現金。
5、公務卡不收取年費。
6、持卡人退休、調離學院時,需交回公務卡,否則不辦理相關手續。
7、在填寫公務卡辦理手續時,需注意以下事項:
(1)住宅地址應詳細列明門牌號碼;
(2)郵寄地址請統一選擇單位地址;
(3)直系親屬聯系人應填寫夫妻或父母;
(4)其他聯系人統一填寫張艷芬;
(5)主卡申請人簽名必須為本人簽字;
(6)身份證正、反面統一復印在A4紙的一面;
8、請各部門做好對部門職工告知和動員工作。
9、需要辦理公務卡的職工請于3月23日前帶身份證復印件到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。聯系人:張艷芬,張紅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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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學院財務處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2013年3月15日


